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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未填“司机本” 粤港两地牌司机被罚3000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 通讯员 吕兴)5月9日,粤ZMXXX港司机张某因在深圳湾海关通关时多次未按海关规定填写《来往香港汽车驾驶人员专用手册》(以下简称“司机本”),被海关查获,受到 “警告,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随着粤港两地经济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加深,粤港两地牌照的客货运车辆,通过各口岸往返粤港两地越来越频繁,部分司机进出匆忙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进出境时多次(部分高达200多次)未按海关规定填写司机本。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关共查获此类违规行为达22宗,而去年同期仅查获1宗。

《海关法》第十四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粤港两地牌司机未按规定填写司机本即构成未按规定申报;同时,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未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交验有关单证或者交验的单证不真实的,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因此,如果粤港两地车牌司机未按照规定填写司机本通关,被海关查获将会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承担相应的海关义务。

为保障广大粤港两地车牌司机出行的方便与快捷,深圳湾海关特意提醒,在进出境时务必按海关规定如实填写司机本;同时,粤港两地车牌司机在通关时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0755-84393110进行咨询和了解。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王海婷通讯员吕兴)5月9日,粤ZMXXX港司机张某因在深圳湾海关通关时多次未按海关规定填写《来往香港汽车驾驶人员专用手册》(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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