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跑车肇事逃逸 四人受伤四车损坏

  因在市区繁华地段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跑车肇事致4人受伤、4车损坏,本网今日获悉,24岁的肇事司机王争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7月19日18日时许,王争驾驶无合法手续的尼桑牌跑车在朝阳区9路总站路口北侧掉头时,由于驾驶不慎造成车辆失控,将停在路边的桑塔纳牌和尼桑牌轿车撞坏,并同时将被害人60岁的于女士、62岁的徐女士、63岁的李女士撞伤,致于女士骨盆多发骨折,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轻伤(偏重),致徐女士头外伤后神经反应,右髋、右膝软组织损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王争没有停留,而是驾车逃跑,到朝阳区红庙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没有踩住刹车,撞向正等待红灯的一辆铃木摩托车,摩托车又撞向前方的别克牌轿车,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刘先生头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轻微伤;被撞的三辆汽车和摩托车的损失价值20895元。王争被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王争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上路行驶,在驾车致一人轻伤(偏重)、一人轻微伤,撞坏两辆车后不停车抢救伤者,而驾车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又致一人轻微伤,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损坏,已经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因在市区繁华地段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跑车肇事致4人受伤、4车损坏,本网今日获悉,24岁的肇事司机王争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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