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84起,死亡128人,受伤339人,直接经济损失368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0.5%、下降4%、下降10%、上升4%。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4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人。
从事故分类看,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8起、死亡19人、直接经济损失202万元;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346起、死亡108人;火灾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1人。
据介绍,4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一季度,其中常山辖区发生1起一次死亡4人事故,开化辖区发生2起一次死亡4人事故,江山辖区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事故。
“私用车辆致人死亡占居首位。”市安委办有关人士说,私用车辆致人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但仍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车辆的首位,上半年私用车辆致人死亡69人,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64%。
在谈到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时,市安委办有关人士表示,“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上半年,全市因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发生事故250起,死亡86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现象:违法会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事故多发,尤其是违法会车、逆向行驶交通事故死亡数高发,此外,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抢行及驾驶人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有82起。
上半年,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3%,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8%。火灾事故中电气、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共11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化工、建材、建筑行业事故较多,三大行业共发生事故占工矿事故总量的七成多。工矿企业事故中,绝大多数事故是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
“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市安委办有关人士表示,7至9月是历年来事故的多发期,全力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仍是当前各地、各部门和企业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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